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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叉车的使用
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